| 索引號 | 620721039/2023-00019 | 發文字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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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 發布機構 | 肅南縣民政局 | |
| 公開形式 | 責任部門 | ||
| 生成日期 | 2025-02-20 08:48:00 | 是否有效 |
第一條? 根據《中共張掖市委辦公室、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肅南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辦字〔2019〕8號)和中共肅南縣委辦公室、肅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貫徹落實〈肅南裕固族自治縣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縣委辦發〔2019〕13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肅南裕固族自治縣民政局(以下簡稱縣民政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第三條 縣民政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縣委關于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法律法規草案、政策、規劃,制定部門規章和標準并組織實施。
(二)擬訂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擬訂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接受社會救助審批部門委托,依法對社會救助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進行核對。
(四)擬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擬訂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標準,負責報國務院審批的行政區劃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審核工作,組織、指導縣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工作,負責重要自然地理實體以及地理實體的命名、更名審核工作。
(六)擬訂婚姻管理政策并組織實施,推進婚俗改革。
(七)擬訂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范并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擬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十)擬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擬訂社會工作、志愿服務政策和標準,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愿者隊伍建設。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民政局應加強、優化、統籌全縣民政方面的能力建設。
1.為困難群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
2.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臺。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
(十五)與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第四條? 縣民政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黨的建設、黨風廉政、精神文明、意識形態、綜治信訪維穩、共青團、婦聯、工會、干部人事、機構編制、文秘會務、機要保密、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檔案、政務公開、信息宣傳、督查督辦、后勤服務等工作;負責民政科技管理和民政職業技能鑒定審報工作;承擔民政統計工作。負責民政事業經費及省、市下達的各項經費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民政事業經費的預、決算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民政事業費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負責全縣民政系統財務統計;負責局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聯系電話:0936-6121532
(二)社會救助與核對股。負責制定城鄉低保工作計劃,組織落實城鄉低保工作;依法做好城鄉困難居民臨時生活救助及特困人員供養等社會救助工作;負責孤兒保障、離任村(社區)干部生活補助發放、城市困難家庭和特困供養人員采暖費補助發放工作、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發放工作;負責對本縣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報送的申請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教育救助、保障住房等社會救助項目的居民家庭相關財產信息進行收集、比對、核查工作,出具有關核對報告并及時反饋給申請核對單位;編制城鄉低保、特困人員供養等年度資金用款計劃,對資金使用進行監管;負責全縣城鄉低保、臨時生活救助及特困人員供養對象等社會救助對象審核審批工作;指導、督促檢查鄉(鎮)的城鄉低保工作、臨時生活救助等社會救助工作,組織開展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供養對象的復核工作;做好涉及城鄉低保及其他社會救助工作的來信來訪、政策咨詢等工作,接受社會監督;組織實施鄉(鎮)社會救助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做好社會救助數據的統計匯總和檔案管理工作;調查處理社會救助工作中的各種違規違紀行為。
聯系電話:0936-5992954?;?0936-5993693
(三)綜合業務股。承辦與毗鄰15個市縣區長達1738.7公里的邊界界線管理工作,處理與毗鄰縣的邊界爭議和糾紛;負責縣級行政區域界線勘定及管理工作;承辦規定權限內地名的命名、更名事項;指導并監督檢查標準地名的使用推廣以及地名標志的設置和管理;承辦縣(縣、區)、鄉(鎮)的設立、撤銷、調整、命名、更名、政府駐地遷址等的審核、報批工作;編纂區劃地名書刊及行政區劃圖。
負責社會事務規范管理工作;負責婚姻登記管理、兒童收養登記等工作、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推進全縣婚俗改革,擬訂婚姻、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殘疾人社會福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
負責基層政權建設工作;擬定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的措施并組織實施;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社區組織干部的表彰工作;做好社會工作,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相關志愿者隊伍建設。
負責起草擬訂肅南縣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范并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承擔縣轄區內殯葬執法工作,監督檢查殯葬改革和殯葬法規的執行情況及治理工作,對違反殯葬法規的行為做出行政處罰決定;貫徹、執行國家殯葬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監督轄區內的執行情況;落實縣委、縣政府殯葬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定殯葬監管執法工作有關計劃規劃;負責監督管理本縣殯葬活動,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全縣殯儀服務中心、公墓、墓地、骨灰存(安)放處(室、堂)等殯葬服務單位的管理、監督、檢查;依法做好殯葬管理相關工作;開展文明治喪、“綠色殯葬”等宣傳活動,引導群眾依法約束殯葬行為,倡導文明辦喪新風。
負責全縣性社團、基金會和涉外社團的登記、管理和依法監督;負責全縣性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依法監督;協調各民間組織與業務歸口部門和業務主管部門之間的關系;負責全縣性民間組織的清理整頓、年檢和撤銷工作;查處社會組織的違法行為,打擊非法社會組織;指導、協調和推進全縣民間組織的業務和黨建工作。
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擬訂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規劃、建設、政策、標準,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落實老年人公共服務政策,做好老年人信息數據采集、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擬定家庭養老支持政策,建立留守老年人巡訪制度,鼓勵村(社)定期上門巡訪獨居、空巢老年人家庭,幫助老年人解決實際困難;全面落實經濟困難老年人補貼制度,落實針對特困、低保、低收入、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中的失能半失能、失智老年人及80周歲以上高齡老年人的服務補貼制度;健全完善老年人社會救助政策,將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中的老年人納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及其他專項救助范圍,實現應保盡保;規范養老服務市場,加強對老年福利服務中心、敬老院、互助老人幸福院、日間照料中心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擬訂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監督福利彩票的開獎和銷毀,管理監督福利彩票代銷行為。
聯系電話:0936-5992955
第五條? 縣民政局核定行政編制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暫保留工勤編制1名。
第六條? 縣民政局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第七條? 本規定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八條?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辦公地址:甘肅省張掖市肅南裕固族自治縣紅灣寺鎮馬蹄路9號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民政局聯系電話:0936-612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