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620721003/2024-00003 | 發文字號 | 肅政辦發〔2023〕107號 |
|---|---|---|---|
| 關鍵詞 | 行政執法 | 發布機構 | 肅南縣政府辦 |
| 公開形式 | 責任部門 | ||
| 生成日期 | 2024-02-28 08:45:00 | 是否有效 |
解讀鏈接:《肅南縣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解讀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省市駐肅)各有關部門、單位:
《肅南縣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肅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26日
肅南縣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行政執法工作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進一步增強行政機關履行政府職能、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能力水平,全面提升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根據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甘肅省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和市政府辦公室印發的《張掖市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工作方案(2023—2025年)》相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執法為民、堅持問題導向、堅持注重實效、堅持統籌協調,從“提高素質、規范執法、健全體系、科技賦能、協調監督、強化保障”六個方面著手,到2025年底,全縣行政執法隊伍能力素質顯著提升,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整治,行政執法工作體制機制更加健全,行政執法數字化、信息化建設更趨完善,行政執法監督問責更加有效,行政執法的權威性和公信力明顯增強,人民群眾對行政執法的滿意度大幅上升,行政執法促進全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保障作用更加鮮明。
二、重點任務及主要措施
(一)全面提升行政執法人員能力素質
1.著力提高政治能力。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始終把加強黨的政治建設放在首位,堅持黨對行政執法工作的全面領導,加強基層行政執法單位黨組織建設,教育引導行政執法人員堅定政治方向、站穩政治立場、把握政治大局,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充分調動和激發黨員干部在行政執法工作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建設一支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的行政執法隊伍。加強行政執法廉政風險防控,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工作紀律。(責任單位:縣直各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2.逐級明晰培訓責任。建立完善行政執法標準化制度化培訓機制,采取“縣級統籌實施、執法監督分類、基礎業務分科”的模式,通過舉辦網絡業務培訓、法治專題講座、專業知識競答、執法技能比武等方式,實現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素養和業務能力雙提升。縣司法局要加強對全縣行政執法培訓的統籌指導和監督考核,組織開展分類分級分層培訓,確保行政執法人員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學時的公共法律知識、業務知識和行政執法技能培訓。縣司法局負責組織實施全縣行政執法人員公共法律知識培訓。縣直各行政執法部門統籌本系統行政執法人員業務知識和行政執法技能培訓,制定年度本系統專門業務培訓計劃,縣直有關賦權部門督促指導鄉(鎮)人民政府開展業務知識和行政執法技能培訓。生態環保、水務、林草、農業農村等重點執法領域執法人員專業法律知識培訓,每年不少于30學時。(牽頭單位:縣司法局、縣直各行政執法部門;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3.健全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培訓機制。認真落實《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培訓辦法(試行)》,建立健全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常態化培訓機制,定期組織開展初任、任職、在職培訓及專門業務培訓,著力提升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掌握運用法律法規和規范執法、文明執法、應急處突等能力。(牽頭單位:縣委組織部;責任單位:縣司法局、縣直各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4.加強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六大”綜合行政執法領域及城市管理執法的主管部門,每年組織本系統開展模擬訓練、比武練兵等執法技能實訓活動。縣直有關行政執法部門要將鄉鎮綜合執法人員納入業務培訓范圍,有計劃、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業務知識和行政執法技能培訓。(牽頭單位:縣生態環境分局、縣交通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文旅局、縣住建局、縣應急局、縣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縣司法局、縣直各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5.嚴格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和持證上崗制度,加強執法人員管理,做到“持證上崗,亮證執法”。完善行政執法人員年度考核制度和行政執法人員退出機制,對行政執法人員因退休、調離、辭退、辭職或存在其他不符合執法要求的要依法暫扣、收回或者注銷其行政執法證件。按照省市有關規定,對在行政執法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揚,開展行政執法示范創建活動。(牽頭單位:縣司法局;責任單位:縣直各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6.開展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運動式執法、“逐利執法”、執法不規范、執法方式簡單僵化、執法粗暴、執法“尋租”等亂作為不作為問題,開展專項整治和監督行動。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行政執法部門對照本鄉鎮本行政執法領域突出問題清單,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2024年,由縣司法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對全縣專項整治情況開展專項監督,并將專項監督情況報告縣政府。(牽頭單位:縣司法局;責任單位:縣直各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7.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縣司法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監督縣政府有關部門制定、修改、適用行政裁量權基準。縣人民政府及其他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依法對上級制定的行政裁量權基準適用的標準、條件、種類、幅度、方式、時限予以合理細化量化??h直相關行政執法部門要切實指導鄉(鎮)人民政府建立賦權事項行政裁量權基準。2023年底前,全縣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對外公布并加強動態管理。(責任單位:縣司法局、縣直各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8.規范行政執法文書及裝備。嚴格行政執法文書基本格式標準,各行政執法領域要結合實際,逐步規范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執法文書。2024年底前,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對照上級公布的行政執法文書樣式修訂本領域行政執法文書樣式。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對照縣直相關部門行政執法文書樣式修訂完善本鄉鎮行政執法文書樣式,縣司法局和縣直相關部門要指導鄉鎮逐步形成統一的行政執法文書樣式。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行政執法部門嚴格按照行政執法裝備配備標準及技術規范指引,配備必要的行政執法裝備,進一步提升執法辦案效能。(責任單位:縣司法局、縣直各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9.完善行政執法工作機制。嚴格行政執法程序,根據法律法規修改和執法實際修訂完善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及配套制度,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按照“誰執法誰公示”要求,依法準確及時向社會公開行政執法信息;嚴格落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建立健全執法音影像記錄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執法文書制作和執法案卷歸檔管理;嚴格落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完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根據市場經營主體信用狀況探索建立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制度,完善聯合檢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非現場執法等工作機制,推動監管信息共享互認。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的特殊行業、重點領域,依法依規實行全覆蓋的重點監管,并定期向縣司法局報送監管情況。(牽頭單位:縣司法局、縣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縣直各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10.持續推行行政柔性執法。探索創新“包容審慎”監管,落實行政處罰“首違不罰”規定和“兩輕一免”清單制度,廣泛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警示告誡、指導約談等非強制性執法手段,規范行政執法行為,防止以罰代管,實現行政執法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有機統一。(牽頭單位:縣司法局;責任單位:縣直各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11.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活動。重點圍繞執法主體資格、證據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法律適用是否準確、處理決定是否適當、執法文書是否規范等方面,認真組織開展案卷評查活動。強化個案監督,發現違法違規或者明顯不當的,及時督促整改,并在一定范圍進行通報。(牽頭單位:縣司法局;責任單位:縣直各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12.規范涉企行政執法行為。全面梳理現有涉企現場檢查事項,通過取消、整合、轉為非現場檢查等方式,壓減重復或不必要檢查事項,避免多頭執法、重復檢查。綜合運用多種方式督促引導受處罰企業加強合規管理、及時整改違法問題。推動全縣法治化營商環境問題投訴舉報平臺實質化運行,完善涉民營企業行政執法違法行為投訴舉報處理機制,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權益。(責任單位:縣直各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13.加大重點領域行政執法力度。對食品藥品、生態環境、安全生產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的特殊行業、重點領域加大行政執法力度,依法依規實行全覆蓋的重點監管,對潛在風險大、可能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的事項要加強日常監管和執法巡查,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違法風險,并定期向縣司法局報送監管情況。(責任單位:縣直各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健全完善行政執法工作體系
14.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縣司法局要切實履行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法治協調職責,督促指導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行政執法部門在2024年底前研究制定本鄉鎮本部門行政執法事項目錄,并逐條逐項進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審查。組織開展行政執法事項清理工作,對雖有法定依據但近五年未發生的、極少發生且沒有實施必要的、交叉重復的等行政執法事項按規定程序進行清理,提出擬取消、調整或者暫停實施的意見,按規定程序處理。(牽頭單位:縣司法局;責任單位:縣直各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15.規范鄉鎮執法賦權。縣司法局要加強對賦權鄉鎮行政執法事項的法制審核,指導、監督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分區域、分類別依法完善賦權事項指導目錄。要完善賦權事項評估和動態調整制度,2024年底前要對已下放鄉鎮的行政執法事項至少進行一次評估,對基層接不住、監管跟不上的及時予以調整。要積極推進鄉鎮行政執法規范化試點建設。(牽頭單位:縣委編辦、縣司法局;責任單位:縣直各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16.完善行政執法協作機制。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協作機制,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行政執法部門每年年初提出聯合執法需求報縣司法局,由縣司法局匯總發布年度聯合執法計劃,推進跨部門、跨區域、跨層級聯合執法。做好行政執法管轄、法律適用等爭議協調工作。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行政執法機關與司法機關要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加強證據材料移交、接收銜接,完善案件處理信息通報機制。加強行政執法機關與紀檢監察機關的協作配合,及時依規依紀依法移送行政執法過程中發現的有關問題線索。(牽頭單位:縣紀委監委、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縣司法局;責任單位:縣直各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四)加快構建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
17.推進行政執法監督制度化建設。積極配合修訂《甘肅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甘肅省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辦法》等法規規章。認真學習貫徹落實行政執法監督相關規定,進一步普及行政執法監督的體制、職責、內容、方式、程序、責任體系等內容。健全完善行政執法監督配套制度,規范做好行政執法年度報告、案件統計、案卷評查、案例指導等工作,原則上每半年向社會公布一批典型案例。(牽頭單位:縣司法局;責任單位:縣直各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18.推進行政執法監督體系化建設。縣司法局要加強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行政執法部門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h直有關行政執法部門要強化對各鄉(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監督。按照國家和省市統一部署,制定行政執法協調監督體系建設方案,2024年底前基本建成縣、鄉鎮兩級全覆蓋的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牽頭單位:縣司法局;責任單位:縣直各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19.推進行政執法監督多元化建設。縣司法局和縣直各行政執法部門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職責的機構,要制定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方案,強化對本鄉鎮本部門行政執法工作的經常性監督和業務指導。完善重大行政執法案件專項監督調查處理機制,圍繞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和具有較大社會影響的案(事)件,以及監察建議、司法建議、檢察建議等開展專項監督。建立行政執法監督與行政復議監督銜接協作機制,組織開展被糾錯執法案卷專項評查,加強對執法共性問題的源頭治理和整體預防。拓寬監督渠道,建立行政執法監督與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法治化營商環境問題投訴舉報平臺等信息共享機制。落實人民政府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制度,組織行政執法監督員開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執法檢查、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等活動。(牽頭單位:縣司法局、縣政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縣直各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20.強化司法行政部門監督職責。不斷提升司法行政部門行政執法監督人員能力水平,嚴格落實《肅南縣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備案管理辦法》,加強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行政執法部門行政執法決定的監督,促進依法行政,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定期統計全縣行政執法案件,做到清楚掌握全縣行政執法底數,做好全縣行政執法情況的分析研判,定期報請縣委依法治縣委員會執法協調小組研究解決執法重大問題,針對性開展行政執法薄弱領域的監督和指導。(牽頭單位:縣司法局;責任單位:縣直各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五)提升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科技賦能水平
21.加強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信息化建設。按照省級統一部署,將行政執法綜合管理監督信息系統納入數字政府一體化建設,配合市級做好甘肅省行政執法綜合管理監督信息子系統的建設和推廣使用。深化行政執法大數據分析運用,持續做好行政執法監督平臺向全國行政執法綜合管理監督信息系統推送執法數據。(牽頭單位:縣司法局、縣政府信息中心;責任單位:縣直各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22.加快行政執法數據互聯互通。對照全國統一的行政執法數據標準,依托全省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數據歸集共享機制,加快推進行政執法綜合管理監督信息系統與“互聯網+監管”系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雙隨機、一公開”系統、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以及各部門業務系統執法數據的互聯互通。(牽頭單位:縣司法局、縣政府信息中心、縣發改局、縣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縣直各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六)不斷強化行政執法保障能力
23.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根據行政執法機構所承擔的執法職責和工作任務,合理配備行政執法力量,加強行政執法機構隊伍梯隊建設。按照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建設要求,加強行政執法監督隊伍建設。加強行政執法機構公職律師和法律顧問隊伍建設。整合行政執法機關法制審核力量,建立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協作機制。(牽頭單位: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司法局;責任單位:縣直各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24.強化行政執法人員權益保障。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盡職免責機制。落實和完善行政執法人員工資待遇政策,強化職業保障,依法為基層一線行政執法人員辦理保險。做好行政執法人員心理咨詢服務和危機干預工作。(牽頭單位: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衛健局、縣司法局;責任單位:縣直各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25.加大財政支持保障力度。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原則,將行政執法工作經費、裝備配備費用納入縣財政預算。加大行政執法經費投入力度,切實滿足行政執法工作需要。縣財政局要對行政執法工作經費落實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牽頭單位:縣財政局、縣司法局;責任單位:縣直各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安排部署。縣人民政府建立由縣政府辦、司法行政、發展改革、財政、人社以及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文化市場、交通運輸、應急管理、農業等領域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參加的工作會商機制,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及時研究解決《實施方案》實施過程中的問題,并及時將組織實施情況向縣委、縣政府報告。縣司法局要組建工作專班,推動《實施方案》貫徹落實。
(二)細化工作舉措,全面落實到位。縣司法局要結合實際制定貫徹落實《實施方案》的具體工作舉措,明確組織領導機制、責任分工、推進措施、落實保障機制、宣傳培訓等具體內容。同步建立工作臺賬,逐項分解任務,細化實化措施,明確責任部門和完成時限,實行清單化管理。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行政執法部門明確分管負責人主抓落實,確定專人具體負責工作落實,要按照《實施方案》確定的任務和時限,對照《肅南縣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工作目標任務清單(2023—2025年)》(見附件)建立本鄉鎮本部門工作臺賬,做到完成一項銷號一項。
(三)深入學習領會,推進宣傳交流。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將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國辦發〔2023〕27號)和《甘肅省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甘政辦發〔2023〕94號)列為本鄉鎮本部門各類行政執法培訓內容和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必修課程,采取多種形式促使行政執法人員熟悉掌握目標原則、具體任務、時間節點,切實增強貫徹落實的自覺性、主動性、積極性。要通過多種方式,加大行政執法質量提升行動的宣傳報道力度,總結推廣基層先進經驗和先進事跡,進一步樹立良好輿論氛圍和執法形象。
(四)強化督促落實,嚴格績效考核。縣司法局要加強對《實施方案》組織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考核評估、督辦問責。要將組織實施情況納入法治建設績效考評指標體系,列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和法治督察工作計劃,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和法治建設考評綜合評價重要依據。縣司法局要切實擔負起牽頭抓總的責任,建立健全跟蹤督辦、調度分析、工作通報等制度,對組織實施不力的采取函告提醒、通報等措施及時督促整改;對整改不力、工作嚴重滯后、責任不落實的鄉鎮、部門及人員,提請有管理權限的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追責問責。
(此文有刪減)